本報訊  去年10月,包河區罍街附近,多輛出租車接連被人搶劫。犯罪嫌疑人朱某被抓後交代,自己總是在阜陽路雙崗附近打車,前往罍街附近作案,時間、地點、方式大同小異。“得手幾次,也沒想過換地方。”日前,“墨守成規”的朱某因犯搶劫罪,被包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據悉,現年34歲的朱某初中畢業後,一直在肥打工,但並無固定職業。去年年底,生活越發拮据的朱某,想著找點“來錢快”的活計。幾番考慮後,他將目光對準了市區出租車。“每次搶個幾百塊,問題應該不大。”朱某說,他每次打車作案時,總是故意說外地口音,謊稱要到包河罍街游玩。
  去年10月7日清晨,朱某在阜陽路與北一環交口附近攔下一輛出租車,前往包河罍街。到達目的地後,朱某當即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搶得400餘元。首次得手後,朱某於10月18日清晨,又在該路口附近攔下一輛出租車,要求前往包河罍街,到達後搶得300餘元。
  去年10月25日清晨,朱某第三次作案,又在阜陽路與北一環交口附近攔下一輛出租車,要求前往包河罍街。朱某搶走600餘元後,被搶司機當即報警。很快,轄區警方對朱某展開追捕。逃跑中,朱某將搶得錢財全部丟掉妄圖擺脫罪責,但仍被警方抓獲。
  日前,朱某因涉嫌搶劫罪,被包河區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朱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李玥玥 程婷 本報記者 許正文
(原標題:“懶匪”盯上出租車,同一地點搶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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