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西陸)經歷了筆試、閱卷、劃定分數線後,廣州市2014年市考終於迎來了面試大關。27日,記者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層層選拔後,公務員市考6月10日進入面試階段。在面試之前,取得資格的人員需先通過資格審核關口,並簽訂不主動放棄面試、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書,否則3年內不得報考廣東省公務員。
  記者瞭解到,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其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可登錄市人社局網站查詢。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需提交相關的材料原件(並複印1份交審查單位留存),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核。其中應屆畢業生應持有內地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學生證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而社會人員應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准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國有單位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此外,如考生系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並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報考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等職位的考生,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根據招考公告的要求,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招考單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資格審核合格的,由招考單位發放面試通知書。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不得報考廣東省公務員。具體的承諾事項共有三個條款。分別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諾的,願意接受被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以及其後3年內不得再報考廣東省公務員的處理。
  據悉,面試將於6月10日至13日進行,每天8時30分、14時30分開始。考生須在面試開考前45分鐘到指定考場報到。具體時間和地點,將由各招錄單位通知到每位考生。  (原標題:公務員“市考”將面試 放棄者三年內禁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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